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近14日内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对排查到的有关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自抵沪之日起计算)。对于中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在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期间,规范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作如下要求:
一、检测对象
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以下简称“社区管理对象”)。检测次数要求如下:
2020年9月30日零时至10月6日24时抵沪的相关人员,免费实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020年10月7日零时至10月12日24时抵沪的相关人员,免费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采样检测时限
第一次:在确认为社区管理对象后的12小时内完成采样,24小时内完成检测。
第二次:在社区健康管理的第12天,完成采样与检测。
三、检测告知
各街镇(社区)负责告知社区管理对象检测时限与要求,填写并发放《中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核酸检测告知单》,(以下简称“《检测告知单》”),并引导社区管理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采样检测。
第一次《检测告知单》在核实确认社区管理对象时发放,第二次《检测告知单》在第11天发放。
各街镇(社区)要告知社区管理对象至医疗机构采样时,要做好必要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避免人员聚集和接触,不建议采用公共交通出行。
四、采样检测与结果反馈
社区管理对象按《检测告知单》指定的时间范围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按要求完成采样。
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安排检测工作,在采样后12小时内完成检测和结果反馈。
五、信息通报
各街镇(社区)每日收集汇总社区管理对象检测告知、采样情况及检测结果,按时报地区组。
各医疗机构每日汇总社区管理对象检测结果按时报医疗疾控组。
地区组与医疗疾控组每日按时互相通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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