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说,持有A照、B照的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应当在该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持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应当接受审验。详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中的有关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
因此,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只要有了记分,哪怕只是1分,哪怕违法罚款已全部缴纳,仍然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日内进行学习审验,否则驾驶人在“交管12123”APP上可以看到,虽然当前累积记分为零,但证件状态仍为逾期未审验。
同时,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持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符合上述审验条件的驾驶人,可带好申请人身份证明到各区交警支队,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学习教育后,驾驶人在《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表》上签字确认,领取接受教育的凭证;持所需材料到各区交警支队驾驶人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办理审验手续。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申请网络学习或预约现场教育场次(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只能以现场教育形式参加审验教育);
驾驶证审验时,适逢驾驶证有效期满(有效期满前90日内至超过有效期截止日1年之内),本年度审验手续与驾驶证期满换证一并进行。
友情提醒
驾驶证件破损,登记内容磨损不清的,同时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手续;达到规定年龄或因身体条件变化须降低准驾车型的,同时办理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手续。
驾驶证登记内容与电脑信息不符的,请凭《机动车驾驶证信息更正联系单》到所属辖区的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后,再办理驾驶证审验手续;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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