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2010年以后毕业的临床、口腔医师,须经过上海市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5、年龄说明:30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上午8:00-11:30,下午1:00-4:00)1.现场报名:本人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防疫要求到达现场报名。收件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医院人事科(奉贤区川南奉公路9983号)3.邮件报名: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以下地址,注明“2020年公开招聘”:fcyyrsk@163.com1、(附件2)《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要求本人填写并签名,字迹清晰端正、内容完整。2、(附件3)《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要求本人阅读并签字承诺。※以下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尺寸一致,否则无效)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且在同页A4纸上)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已具有非全日制学历、学位鉴定证书请同时提交)9、2010年以后毕业的临床、口腔医师,须提交上海市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0年规培出站人员尚未获得规培证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其他单位统一岗位的,报名无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公示进入拟录用的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