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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代购4只手表未向海关申报 被拘役罚款

来自:东方网作者:吴春伟浏览576次2017-03-07 15:09

  留学生小马帮亲朋好友带了4只手表,被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了拘役两个月,没收手表,还缴纳了罚金。

  小马在韩国留学,帮亲朋好友代购了2只宝玑手表、2只格拉苏蒂手表,没想到过关时因涉嫌走私犯罪被海关当场查获。

  在庭审中,小马表示,格拉苏蒂手表折后价为5000美金,因为是现金付款,并没有保留表盒、表卡和小票等物证。据了解,完税价格认定的第一顺位是真实交易价格,往往参考发票、刷卡单、银行记录上的数字,如果这些都没有保留,海关就会根据“国内市场批发价格”计算出鉴定价格。根据鉴定,格拉苏蒂手表完税价格为10万元人民币,根据案发时高档手表关税30%的税率计算,仅这一只手表就要缴税3万元人民币的关税。

  法庭审理后认为,小马违反海关法规,携带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物品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偷逃应缴税额较大,达人民币13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依法应予处罚。不过马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案发后还积极预缴罚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小马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并将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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