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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驾车出事故致2死10伤 被判4年有期徒刑

来自:东方网作者:郭娜浏览515次2016-11-25 09:09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6年8月23日,顾某驾驶机场四线大巴行至华夏高架,因他驾车超速并疏于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撞击一辆道路养护车后又撞击护栏,致车上2名女性乘客摔落地面死亡,10人不同程度受伤。昨天下午,驾驶员顾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认为顾某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且情节严重,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但念及自首且为初犯,最终判其有期徒刑4年。

  

记者从庭上获悉,顾某今年56岁,驾龄17年,行驶里程53万多公里,期间没有任何违章行为。顾某在法庭上说:“是我自己判断失误,我以为不会撞到它,这是一个低级错误。”然而,就是对自己驾驶能力的过于自信,酿成了这个不可逆转的错误。

  

另外,法庭还注意到,事故发生时车内没有一个乘客系安全带。顾某解释称,根据公司的规定,乘客上车后应由售票员按报站器提醒乘客系上安全带,并口头提醒。“公司并没有要求驾驶员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这是售票员的工作。”但事发当天顾某作为驾驶员也没有系安全带,他说:“平时都系,但是恰巧那天没系。

  

8月23日,顾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拘留,并于10月19日移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公安局浦东分局认定顾某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但是案发后,被告人顾某立即拨打“110”电话,并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被告人顾某所在单位上海空港巴士有限公司已赔偿被害人姜某家属人民币131万元,赔偿被害人王某家属人民币180万元。顾某也表示“在自己能承担的经济范围内给予被害人家属赔偿”。

  

最终,法庭综合公诉方和被告方意见,判决被告人顾某犯交通肇事罪,承担本起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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