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居(村)委员会、创业组织:
为积极推进浦东新区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展示创业风采,树立创业典型,有力推动周浦镇“智慧创业服务社区”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有效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不断扩大“周浦创业家园”的影响力。拟组织举办“浦东新区周浦镇第三届 ‘创业造梦人’、‘创业带头人’”评选表彰,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创业造梦人
1.凡注册经营在周浦镇范围内的微小型创业企业(劳务派遣公司除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吸纳本镇户籍劳动力的。
2.创办的组织能够在现代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创意产业、社区公共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符合本镇产业发展方向的创业项目;
3.经营的创业组织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在行业或社区创业中有一定的影响和示范作用,能够带动就业,并无违规经营行为,内部管理规范,与员工之间关系和睦;
4、要求个人作风正派,无违纪行为记录。
——创业带头人
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能够带动就业人数明显,且从事的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被推荐者对自己的创业行动和创业项目的发展有一定的规划和思路,在“智慧创业”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参加市、区创业活动获奖者优先。
二、评选方法
1.由创业者所在的居(村)委员会或创业园区等组织推荐,并填写《周浦镇评选“创业造梦人”、“创业带头人”评选推荐登记表》,同时提供被评选对象600字左右的创业材料简介、一张生活照片、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证书、2016年10月份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从业人员名册;
2.由周浦镇“创业造梦人”评选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
3.周浦镇“创业造梦人”、“创业带头人”名单在“创业管家”服务平台及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公示后,被评选的对象公众若无疑义,则被确定为正式“创业造梦人”、“创业带头人”人选。
三、评选人数
1、“创业造梦人”正式人数10名;
2、“创业带头人”正式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评选进程
本次评选分为三个阶段:
1、推荐阶段: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17日
2、初审、公示阶段:2016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
3、终评阶段:2016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五、评选组织
本次评选由周浦镇人民政府主办,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周浦镇创业者之家服务中心承办,同时成立评选工作小组。
六、奖惩办法
凡被评为“周浦镇‘创业造梦人’、‘创业带头人’”者给予资金和证书。
七、相关事项
1、附《周浦镇“创业造梦人”、“创业带头人”评选推荐登记表》;
2、本次活动不详事宜可与浦东新区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询问,联系电话:20922209
3、推荐候选人材料直接送至祝家港路190号219室,联系人:傅秀华
特此通知。
周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周浦镇创业者之家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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