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工会的主责主业——维护职工权益!市总工会今日下发《加强上海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
工会法律援助服务要实现 “应援尽援”!
① 对因劳动侵权行为寻求工会帮助的会员,工会应当提供无偿的协商、调解服务,协调不成且确属侵权的,提供免费的代理仲裁、诉讼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② 工会在参与调处劳动争议过程中发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要“应援尽援”。
职工劳动权益受侵害,工会必须伸出援助之手!
① 工会法律援助对会员合法劳动权益实行“零门槛”援助服务;
② 工会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过程中发现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实行“零门槛”援助服务。
“零门槛”援助服务包括哪些?这就为大家详细解读
“法律咨询”
“代写法律文书”
“参与协商、调解”
“代理仲裁、诉讼”援助服务…
这些服务都是无偿的,只要您符合下列条件↓
①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
② 职工本人月平均收入不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
③ 持有本市有效工会会员服务卡的;
④ 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
⑤ 涉及十人以上的群体性劳资纠纷的;
⑥ 工会干部因履行工会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在你最需要时候,记得我们在这里
一、到仲裁院找我们:
市总工会将在市和区县两级劳动人事仲裁院推动设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到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找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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