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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本月施行,最高奖励30万元!

来自:浦东发布作者:徐阳浏览490次2016-02-18 11:36

舌尖上的安全有了新保障!


市食安办等制订《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


*举报事实的按该案货值金额3-6%给予奖励;

*举报线索的按金额2-3%奖励;

*举报案件金额无法计算,但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可视情给予200-2000元奖励;

*对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审议同意,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奖金最低不低于200元!还可匿名举报噢~




什么是食品安全举报


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本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或者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后被转交、移送)属于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行为。


“热门”违法犯罪行为列入举报范围


涉及30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经核实将予以奖励,包括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未经获准定点屠宰而进行生猪及其他畜禽私屠滥宰的。


近年来一些在媒体上被多次曝光的“热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也列入了举报并获得奖励的范围,如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回炉”生产食品的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生产经营未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转基因食品的违法违规收运处置“地沟油”等


对举报人的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


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共同举报同一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同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奖金分配比例由举报人自行协商。举报人应当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告知申请奖励权利之日起60日内申请奖励。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请奖励的,视为放弃。


举报分实名、隐名和匿名三种


除了实名举报,举报人还可以选择隐名举报,即举报人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但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代码,如身份证缩略号、电话号码、网络联系方式等;也可以匿名举报,不想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之取得联系,做一名“无名英雄”。


匿名举报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属奖励范围。


食药监管热线: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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