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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不能任性 沪人社局解析两种情况需付违约金

来自:新民网作者:李若楠浏览497次2016-01-12 11:22

  年关将至,火热的大学生招聘季又到来了,一些职场人士也在此时酝酿“职场大挪移”。“签订合同后,试用期内我可以随时离开单位吗?”“试用期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参加入职培训后辞职要付违约金吗?”……这些与职场相关的话题为网友们所关注。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 日前给出全面解答。

  @上海12333表示,虽然是试用期内,但劳动者也不可以随时离开单位。如想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那么,离职了,是否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呢?对此,@上海12333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具体说来,需要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有两种情形,其一是违反服务期约定。@上海12333表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从数额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而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另一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据介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上海12333表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力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值得一提的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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