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前后,“最近你买了什么?”成为大家打招呼的常用语。这几天,这个招呼语变成了“今天你也要退货吗?”
随着“双十一”各商家的快递纷纷到货,不少消费者从原先的“购物模式”转入“退货模式”。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的第一个“双十一”。有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保护法新条款“护航”,想要退货的消费者有了“后悔”的权利。
衣服和鞋子是退货主力
昨日,刚刚收到货的刘小姐,发现收到的鞋子不是自己选择的款式,想把商品退掉。她向申通的一位快递员预约上门收件,快递员却比平时晚了两小时才到。快递员米师傅向刘小姐解释称,这两天预约上门收件的客人比平日多了三四倍,他表示太忙了,“恨不得有三头六臂”。
韵达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张师傅向记者透露,平时每天最多收到的退货快递有三四件,但是最近退单暴增,仅昨天一天就收到了20多个的退货快件,出门带的包装袋都用完了。他表示:“由于收到的退货快件增多,每晚8点下班后,还得花2个小时打包退货的快递。”
究竟哪些商品易成退货商品?张师傅告诉记者,在昨天收到的20多件退货的快递中,衣服和鞋子成为退货“主力”。
实物与图片差距大为退货主因
记者采访发现,消费者网购退货主要是因为商品大小不合适、实物与图片有色差、产品本身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问题。在时尚行业工作的朱小姐告诉记者,她今年自己“双十一”的购物情况惨不忍睹,买的东西90%都退回了。“我退的主要是衣服,可能是因为‘双十一’店家太忙了,总是发错货,我有四五件衣服不是发错了尺码,就是发错了颜色,全部退掉了”。朱小姐说,还有一部分宝贝是因为实物跟图片相差太大,穿上去不好看,所以选择了退货。
记者还发现,有的消费者退货是因为觉得“双十一”时买贵了。家住金桥的李先生最近刚买了新房子,“双十一”期间,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一台最新款的滚筒洗衣机,这两天却发现,实体店的价格比“双十一”的价格还便宜300元,所以洗衣机一到货,就立马选择了退货。
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
业内人士表示,“双十一”后出现退货潮一方面反映了消费者的冲动购物,另一方面也反映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逐步提高。
网购达人汪小姐介绍,一次性购买多件心仪的商品,然后把喜欢的留下,不喜欢的就退掉,这种方式已经成为她朋友圈里流行的新型购物方式。在网购下单时,她一定会选择购买运退险,这样退货的费用将会由保险公司承担。她说:“因为退换货很方便,所以花了点运费就权当购买了一次试穿体验。”
业内人士认为,网店的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是消费者退货的主要原因之一。消费者主动退货有利于敦促网店规范经营、提高商品的质量。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日益攀升的退货率让网店经营者逐渐意识到“以劣充好”的传统经营模式已经不再适合现在开放多元的网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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