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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在山东济南开庭   双方避谈“专车是否合法”

来自:i时代报作者:i时代报浏览640次2015-04-16 08:38

  专车司机陈超送客时,被执法人员认定为开黑车并罚款2万元。事后陈超将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诉至法院。昨天,该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对于各界关心的专车运营与现行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的冲突,庭审过程中诉讼双方均回避了这一问题。在采访中,陈超表示,即便处罚,也应该对组织者滴滴公司进行处罚。

  执法视频首曝光

  庭审过程中,法庭播放了济南市客管办1月7日的现场执法视频,这也是该视频第一次披露在公众面前。该视频分为三段,记录了陈超驾驶车辆到达济南西客站后被执法人员阻拦询问的过程。现场视频显示,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在下车之后首先对执法人员称原告陈超是“朋友介绍的”,随后经执法人员多次询问才承认是通过滴滴打车上车,同时该乘客表示自己尚未完成付款,并且拒绝了执法人员要求拍摄其手机打车软件界面进行取证的要求。

  同时,在视频中,陈超首先对执法人员反复说自己搭载的是同事朋友,最终在乘客承认相关事实后才表示自己使用了打车软件,但是尚未完成付款。

  对于该视频证据,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认为,被告提供的现场视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疑义,未能证明被告认定的两名乘客与陈超之间的关系,执法人员先入为主地向认定的两名乘客发问,存在逼迫威胁之嫌。

  被告认为,现场拍摄的视频录像,能够真实反映执法人员和乘客与陈超的情况,清楚地证明陈超驾驶无出租汽车营运证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事实,可以作为认定被告行政处罚合法有效的证据使用。

  回避专车合法性问题

  庭审过程中,双方还针对济南客管办是否具备行政处罚资格、程序性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辩论和质证。但对于外界普遍关注的专车运营与现行客运管理法规的“交锋”,则没有在庭审中出现,诉讼双方均回避了该问题。在庭审过程中,陈超的代理律师向被告方发问,要求对方解释“专车”“打车软件”的法律认定,但没有得到回应。

  陈超的代理律师认为,目前依据客管办提供的证据,认定陈超行为违法并不足够充分。“假使被告认定的两名乘客确实乘坐原告的车辆,也使用了打车软件,被告并没有获取两名乘客的支付凭证与交易过程,这一行为应属于好人好事”。而被告方则坚称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充分准确。

  最终,审判长表示,鉴于双方对本案相关事实和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专车司机:这官司若输了,我可能不干了

  昨日,有业内人士透露,此次参与旁听的市民中,多位的哥和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也预约了席位,“这件事在业内很受关注,的哥、专车司机、出租车公司的人都会参与旁听。”“刚开始跑专车的时候,一个月有1万多元的收入,后来补助上来了,补助多的时候一个月到手两三万呢。”专车司机武先生说,但专车司机能赚大钱的故事被广为流传之后,日子就不好过了,特别是在司机端补贴政策愈发缩水之后。他说,如果这次陈超败诉,他担心客管中心会加大处罚力度,“我可能不干了。”

  网友:即使输掉今天,也会赢得未来

  山东知名微信公共账号“无风起浪”在庭审结束后发表评论称,“专车第一案”即使输掉今天,也会赢得未来。在他看来,陈超作为第一个敢于向垄断部门和垄断行业叫板的“小人物”,或将成为推动出租车行业变革的一个起点。专车是否黑车,依旧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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